二、2025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88152元(月计发基数为7346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0680元(月计发基数为839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7472元(月计发基数为8956元)。(辽宁人社厅)
以上数据自2025年1月1日起使用。(甘肃人社厅)
用人单位应在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湖北人社厅)
三、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山西人社厅)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