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西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23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上线为11%,下线为1%。企业以2022年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参考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12月11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了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23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 ,下线为3.5%。各类企业应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2月3日,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2023年全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5%;2023年全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2.5%,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11月15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了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7%,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5%,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11月8日,青海省人社厅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青海企业职工工资货币增长基准线(中线)为7%,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指导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青海鼓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情况自主确定薪酬增长幅度,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把握实际工资增幅预警线(上线)时,可参照同类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调控水平和调控目标来确定,不再单独发布预警线(上线)。为保障企业职工收入不因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而降低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青海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把握实际工资增幅最低线(下线)时,可参照当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来确定,不再单独发布最低线(下线)。
11月7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202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5%,下线为2%,不设上线。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要将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的预测。它由基准线、上线(也称为预警线)和下线三部分组成。基准线表示企业平均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上线则是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下线则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
总体来看,这些工资指导线的设定旨在平衡各方利益,包括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保持经济稳定。未来,各企业和员工将密切关注这些指导线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它们对企业发展和员工收入的影响。
来源:综合自各省人社厅网站。